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來進行一個申請,然后對相關的就業問題提供一定的指導,因為對于坐牢的人來說,他確實不了解現在目前社會上所存在的一些就業方面的狀況,可是提供幫助是非常好的。
一、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什么?
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你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信息,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并實現就業后,你可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申請減免培訓費用。
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申請民政部門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是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回原籍居住地后,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因無生活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和民政辦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核同意后,可領取地方政府臨時社會救濟。
根據市場需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實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底以前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稅。
二、致人輕傷不賠錢判幾年?
輕傷一級不賠錢,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在當代社會,很多的犯罪分子被關押在監獄之后,就與社會斷絕了聯系,所以對于社會上的一些新的動態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在重新的走入社會之后,可能會在就業方面存在著很多的困難,這個時候法律規定是存在著相應的就業指導的,就業指導的主要內容就是為他提供適合他需求的一個崗位,當然這種指導的話,它僅僅是具有一個宏觀層面上的,具體的努力的話還需要當事人自己來進行。